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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和交通局机关 天津空港经济区北环河生态清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BEC-20173568306)更正公告

2017-09-13   11:38:13   来自:wubaiyi


        受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和交通局机关 委托,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空港经济区北环河生态清淤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北环河生态清淤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TBEC-20173568306

3.****公告日期:2017-09-08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详见附件

2.更正日期:2017-09-12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姜莹莹

2.联系电话:022-24893666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和交通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孟明星

4.采购人联系电话:84906322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5-4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893666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08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4129677@qq.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20066042018010008642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和交通局机关或 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和交通局机关和 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保税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和交通局机关 天津空港经济区北环河生态清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BEC-20173568306)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文件-天津空港经济区北环河生态清淤服务项目9.6.doc

附件下载:

  清淤补充说明.doc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      

2017年9月12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和交通局机关天津空港经济区北环河生态清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TBEC-20173568306)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7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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